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深化检务公开,本院拟对邓某甲危险驾驶案、何某某危险驾驶案、付某某危险驾驶案、邓某乙危险驾驶案、袁某某盗窃案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4年3月26日(星期二)08时30分。
二、听证会地点
河口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三、听证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3月26日前向本院申请到场旁听。
四、有关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禁止录音录像。
(二)请参加听证会人员出示身份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安保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志伟
联系电话:0873-3504526
特此公告
河口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