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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检实践·“三个现场”办案】从“我不认”到“我认罪”,这场看守所里的中越双语听证会做对了什么?
时间:2026-08-17  作者:张志伟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我承认,我知道销售的G7咖啡是假的,我认罪……”越南籍犯罪嫌疑人阮某某在看守所举行的检察听证会上说出了这句话。

该案系河口县检察院办理的首件销售假冒越南G7咖啡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犯罪嫌疑人阮某某对指控事实和罪名充满疑惑,甚至带有抵触情绪,始终不认为自己有罪。

因案涉商品为越南知名品牌,且犯罪嫌疑人系越南籍人员,对中国法律和司法程序认知欠缺,案件处理对社会有着重大影响,有必要组织召开听证会开展释法说理,减少犯罪嫌疑人心理对抗。为充分保障外籍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决定在该嫌疑人羁押场所河口县看守所召开听证会。

听证会现场,承办检察官围绕商标权属、侵权商品金额认定、犯罪既遂认定、主观明知等核心问题,逐一举证、逐条阐释,清晰讲明法律后果及认罪认罚从宽政策。听证员、人民监督员、辩护人受邀到场依次发表意见,充分论证。通过翻译人员的全程细致翻译,犯罪嫌疑人阮某某的态度悄然发生变化。

“经过你们的讲解,我明白了……”通过听证和准确翻译,阮某某终于直面自己的违法行为,从听证前的“不明知、不认可”,到结束时主动表示自愿认罪认罚。一场听证,不仅厘清了事实,更解开了心结。

双语听证是河口检察院深化运用“三个现场”工作法,做实涉外检察履职的“小切口”。下一步,该院将继续立足边境口岸区位优势,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在重点领域持续发力,坚持法理相融、惩教并举,以高质量涉外检察履职守护国门市场秩序,让公平正义在国境线上“听得见、看得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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