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的规定》的规定,河口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两起案件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案由
(一)阮某某危险驾驶案;
(二)陶某某交通肇事案。
二、听证会时间
2026年9月15日(星期二)下午15:30
三、听证地点、方式
地点:河口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方式: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9月14日前向本院申请到场旁听。
四、有关事项
(一)听证会过程中必须全程关闭手机或者将手机调整至静音状态;
(二)参与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成
联系方式:0873-3504512
特此公告
河口县人民检察院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