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促进刑罚执行工作依法进行,8月4日,在河口县人民检察院“周四晚课”上,第一检察部干警邱子庆带领学习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邱子庆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云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从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概述、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能以及对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调查评估、交付执行、解除矫正等重点环节开展检察监督,并就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制发检察建议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和剖析。
做好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是促进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的必要途径,是维护社区矫正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是预防和纠正社区矫正执法过错的有效手段,对提升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执法公信力、帮助社区矫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学习,参学人员对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认识,对涉及的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入掌握,为进一步增强监督能力,切实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促推社区矫正依法规范开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