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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2022年第六次集中学习活动
时间:2022-09-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9月21日下午,河口县人民检察院开展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六次集中学习活动,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倪亚萍主持,在家的党组成员、科级实职干部、各部门负责人参加集中学习。

在自学的基础上,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党建和党员教育重要论述摘编、《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重要会议精神及我省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有关制度规定等内容。

党组书记、检察长倪亚萍作中心发言,第一检察部负责人程起同志、办公室负责人吕小梯同志围绕学习主题分别作重点发言,其他参学人员结合学习内容进行交流发言。会上,还开展了警示教育,组织学习了省、州、县通报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倪亚萍检察长在学习总结中要求:

要增强政治自觉。深入领会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意义,把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为政治建设的大事要事来抓。自觉把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即将召开的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等内容相结合,真正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要增强思想自觉。认真落实院党组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要有效开展同级监督,带头加强对部门、党支部负责同志的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成员间、班子成员与部门、党支部负责同志经常性开展谈话谈心,交流思想,“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习惯在受监督的“聚光灯”下开展工作。

要增强行动自觉。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各项要求有效运用在党组议事、党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组织生活、队伍管理和业务建设等工作中。以案为戒、以案促改,深刻汲取“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以及身边政法干警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训,警钟长鸣,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筑牢廉政防线,切实担负起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

要增强制度自觉。严格规范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纪党规。同时,执行好本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检察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规定,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积极探索强化监督的有效举措和办法,扎紧织密制度的篱笆,促进监督落小落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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