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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台下办案”到“台上检视”: 河口县检察院开启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
时间:2026-06-17  作者:张志伟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一场庭审,一次“现场阅兵”。6月16日,河口县检察院把评议席“搬”进法庭,用一场电信网络诈骗案的庭审观摩,拉开了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的序幕。

为何评?——把公诉能力“亮出来”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工作的最新部署,河口县检察院迅速行动,制定专项活动方案,成立庭审评议领导小组,将庭审评议作为提升公诉实战能力的“破题之笔”。

怎么评?——庭上见真章

6月16日,河口县检察院选取一起新类型的电信网络诈骗案,在河口县法院组织开展首次庭审观摩评议活动。办理刑事案件的副检察长及全体刑检干警全程旁听,零距离“检阅”公诉人出庭表现。

庭审中,公诉人规范宣读起诉书,紧扣指控事实层层递进讯问;围绕诈骗行为、主观故意、犯罪金额、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及诉讼经过等核心要素,分组分层举证,逻辑清晰;发表公诉意见时,从证据标准、刑事责任、量刑建议到电诈社会危害,释法说理深入浅出,让旁听人员直观感受公诉“硬功夫”。

评什么?——既“点赞”更“点穴”

庭审结束后,公诉人率先自评,复盘得失。随后,观摩干警逐一发言,不走过场、不避问题:

· 肯定亮点:庭前准备充分,举证提纲层次分明,公诉意见说服力强;

· 直指不足:法律文书规范性、讯问针对性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

大家开诚布公、互学互鉴,真正实现“评议一次、受益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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