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充分发挥检察监督和消防监管职能,助推全县范围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消除重大火灾安全隐患,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河口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河口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内重点场所、企业开展“消防安全专项工作”。
实地检查、现场询问等方式,县检察院联合县消防大队先后前往中国移动通讯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河口分公司、河口镇卫生院、云南农垦红河国际农业有限公司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设施设备维修管护情况。针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工作人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提示各单位负责人及时消除隐患。随后,河口县人民检察院与河口县消防救援大队召开联席会议,双方就深化“检消”协作机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深入排查、化解重大火灾隐患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
下一步,河口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进一步深化“检消”协作机制,不断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消防监管和检察监督的协作配合,合力筑牢消防安全线,推动河口县消防安全隐患治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第三检察部:李红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