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河口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许某某涉嫌贪污、受贿案在河口县人民法院公开庭审。为进一步践行“三个现场”工作法,庭审现场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有关机关单位和金融机构等部门100余人员进行观摩。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紧紧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进行了系统完整的举证质证,充分展示了书证、被告人供述与辩解、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证据。通过逻辑清晰的法庭辩论,精准阐述案件定性、量刑情节及法律依据,积极回应被告人及辩护人对量刑情节、法律适用等意见。

最后,公诉人围绕被告人成长历程、任职经历和犯罪过程,结合法律法规与行业规范对金融行业职务犯罪行为进行“庭审现场”释法说理与普法宣传,让旁听人员在法理和情理中了解贪污罪、受贿罪相关法律规定及社会危害,并受到警醒。

此次庭审将“庭审现场”转变为“教育课堂”,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下一步,河口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落实“清廉云南”河口实践工作要求,依法严惩职务犯罪行为,为营造清风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法治环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