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信箱
中国检察听证网
检察微博
检察微博
检察微信
检察微信
  视频中心 >>
当前位置:首页>>河检动态
【利剑护蕾】旁听庭审“零距离”,检察官当庭为他们敲响禁毒警钟
时间:2026-06-25  作者:杨圣鑫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青春只有一次,愿你们敬畏法律,珍爱生命,健康成长。”这是检察官在庄严法庭上对一群初中生的深情寄语。

在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由河口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某某容留他人吸毒案在河口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以“沉浸式”普法方式邀请河口县90余名初中学生参与旁听,为正处于青春懵懂期的他们,上了一堂最生动、最震撼的法治课。

庭审现场:被告人痛失自由的忏悔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吴某某多次容留他人在其住所吸食毒品。经过法庭调查、辩论等环节,被告人吴某某当庭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悔恨。

在发表公诉意见时,检察官结合案情,对旁听的同学们语重心长地展开了法庭教育:

“被告人吴某某今天被判处刑罚,将失去人身自由,无法再尽到为人子、为人母的责任。”

“吴某某本人也曾吸食毒品,虽然他在羁押期间配合戒除毒瘾,但失去的自由和对家人的伤害,却难以弥补。”

检察官寄语:敲响警钟

1.毒品,一旦沾上就是深渊

它侵蚀大脑、摧毁身体、拖垮家庭。吸毒之后,盗窃、抢劫往往随之而来,青春将坠入黑暗。

2.不吸毒,也可能犯罪

容留他人吸毒同样构成犯罪。法律红线不可触碰,一旦留下案底,将伴随一生。

3.面对诱惑,必须坚决说“不”

不因好奇尝试,不因义气盲从。遇到可疑情况,第一时间告诉老师、家长或报警。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河口瑶族自治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