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
河口县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干警走进影院,
赴一场关于“正义”的银幕之约。
这是一次党支部与工会的联合活动,
也是一次全体检察干警的集体“补钙”。
电影《以法之名》,
成了我们今日特殊的“课堂”。
影片中,
残疾法援律师艾玲凭借对法律事业的执着,
与搭档刘大可并肩作战。
从交通肇事案中为困难群众追索赔偿,
到家暴案中为受害妇女撑起法律“保护伞”,
再到农民工讨薪案中四处奔走维权
——他们以法为剑、为弱者言,
用专业与热忱帮助那些在困境中无助的人。
艾玲和刘大可面对的是弱势群体的无助与期盼,
而我们面对的,
是每一起案件背后对公平正义的拷问。
法援律师为弱者奔走、为权利发声
——这份“以法为剑”的担当,
与我们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法律监督的职责,
本质上并无不同:
都是在“以法之名”,
守护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最朴素的期待。
银幕里,是别人的故事;
银幕外,是我们日复一日的生活。
我们比谁都清楚:
正义从来不是唾手可得的,
它藏在每一份审查报告的字里行间,
藏在每一次讯问的笔录里,
藏在每一次对公平正义的执着坚守中。
当银幕上的艾玲拄着拐杖为当事人奔走,
我们也在问自己:
日常履职中,
是否守住了那道“程序正义的护栏”?
面对复杂的案情和各方压力,
是否还有“不枉不纵”的固执?
这不仅是一次观影,
更是一次“换位思考”。
灯光亮起,电影散场。
但属于我们的“法治剧情”,每天都在上演。
以法为炬,照亮公平正义之路;
以法之名,不负胸前检徽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