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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赴一场初心之约
时间:2026-08-03  作者:朱爱兰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7月31日,

河口县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干警走进影院,

赴一场关于“正义”的银幕之约。

这是一次党支部与工会的联合活动,

也是一次全体检察干警的集体“补钙”。

电影《以法之名》,

成了我们今日特殊的“课堂”。

影片中,

残疾法援律师艾玲凭借对法律事业的执着,

与搭档刘大可并肩作战。

从交通肇事案中为困难群众追索赔偿,

到家暴案中为受害妇女撑起法律“保护伞”,

再到农民工讨薪案中四处奔走维权

——他们以法为剑、为弱者言,

用专业与热忱帮助那些在困境中无助的人。

艾玲和刘大可面对的是弱势群体的无助与期盼,

而我们面对的,

是每一起案件背后对公平正义的拷问。

法援律师为弱者奔走、为权利发声

——这份“以法为剑”的担当,

与我们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法律监督的职责,

本质上并无不同:

都是在“以法之名”,

守护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最朴素的期待。

银幕里,是别人的故事;

银幕外,是我们日复一日的生活。

我们比谁都清楚:

正义从来不是唾手可得的,

它藏在每一份审查报告的字里行间,

藏在每一次讯问的笔录里,

藏在每一次对公平正义的执着坚守中。

当银幕上的艾玲拄着拐杖为当事人奔走,

我们也在问自己:

日常履职中,

是否守住了那道“程序正义的护栏”?

面对复杂的案情和各方压力,

是否还有“不枉不纵”的固执?

这不仅是一次观影,

更是一次“换位思考”。

灯光亮起,电影散场。

但属于我们的“法治剧情”,每天都在上演。

以法为炬,照亮公平正义之路;

以法之名,不负胸前检徽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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