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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过硬检察队伍的实践与思考
时间:2020-11-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我们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在实践中,我们深刻认识到,检察事业要发展,检察队伍建设是关键,只有不断探索检察队伍建设的新办法、新路子,才能推动检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一、近年来本院检察队伍建设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我院立足检察职业的特殊性,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要求为根本,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努力建设富有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和司法公信力的过硬检察队伍,为推动新时代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人才支持和精神动力。

(一)突出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我院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纪检监督、检务督察、绩效考核等手段,监督和引导检察人员树立讲政治的鲜明导向,筑牢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思想根基,确保检察人员对党绝对忠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形成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

(二)持续抓好理论武装工作。结合实际,通过党组带头学、中心组研讨学、专题党课学、主题教育学、宣讲演讲学、网络在线学等形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系列活动,引导检察人员真正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历史地位、科学体系、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增强学习质效,确保入心入脑、付诸实践。

(三)筑牢检察人员理想信念根基。围绕理想信念这一灵魂工程,通过“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学习教育,深化政治轮训,加强党史国史检史、革命传统和形势政策教育,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注重把握学习教育特点和方法,坚持领导带头、以上带下,以直抵人心的方式,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自觉为推进新时代党的检察事业不懈奋斗。

(四)压实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实现政治工作与各项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顺应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加强全体检察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思想政治工作全覆盖、无死角。注重做好司法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思想引导,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落实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性、感召力得到增强。同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检察队伍意识形态管控,特别是加强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管理,守好管住检察意识形态阵地,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不断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五)狠抓严管,加强纪律作风和廉洁建设。不断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让全体检察人员增强不能腐的自觉。坚持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措施,持续整治和纠防“四风”和“四风变种”问题,防止问题死灰复燃。强化对检察权和人财物管理权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点的防控,扎紧不能腐的笼子。发挥好纪检组监察组的作用,保障其突出主责、聚焦主业。

(六)注重检察人员素能提升,打造法治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检察干部队伍是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实现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主心骨,是保障各项检察工作落地落实的关键所在。为此,我们按照院党组提出的“448”检察工作要求,突出检察人员职业素能建设,按照“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服务意识;转变工作理念,树立责任意识;善于统筹协调,强化效率意识;勤于拓展思维,提高管理意识”的队伍建设工作新要求,在发挥好日常办案及综合管理工作实践练兵场作用的同时,以自学、集中学习、业务竞赛、专题培训、“请进来教、走出去学”等方式,推动检察队伍业务素质和思维方式都得到了质的飞跃。

主要成效:

1.政治意识比较强。表现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地位不动摇的信念坚定,贯彻上级决定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的态度坚决,自觉运用党的先进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总体上能服从指挥、听从安排;遵章守纪,令行禁止。

2.为民服务思想比较端正。表现在:通过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民族团结等具体工作实践来看,检察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比较牢固,能俯下身子,深入基层,通过帮扶贫困户解决现实难题、化解基层矛盾、司法救助等具体行动,体现出浓厚的为民情怀。

3.干部队伍综合素质较好。本科以上学历23人,占干警总数的88%;取得学位14人(双学士学位1人),占54%;党员19人,占73 %;员额检察官10人,平均年龄39.1岁。近年来,河口县检察院先后荣获全国妇联“巾帼文明岗”、第十五批云南省文明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云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集体三等功、全州先进基层党组织、“民族团结示范单位”,以及全国未检业务能手、全省扶贫攻坚先进工作者等多项集体和个人荣誉。

4.忠诚履职、务实敬业的精神在平时工作中有突出表现。不管处在业务一线岗位,还是综合部门岗位,多数同志对待自己的工作责任心强,能以工作大局为重,即使是节假日,也能随叫随到,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好本职工作。有的同志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为了把工作做好,废寝忘食,加班加点,哪怕是牺牲节假日也再所不惜,而且不计得失的情况较为普遍。

5.凝聚力战斗力比较强。表现在:班子成员间能以心交心,坦诚相见,遇事商量,民主决策、科学决策;部门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努力工作;干警能积极想办法、出主意,奋发向上,唯恐落后;全院上下总体形成了团结互助、和谐共事、勤奋廉洁、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6.司法规范化水平有效提升。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以解决存在的司法不规范问题为着力点,以增强司法公信力为目标,持续规范司法办案,不断提升案件质量,促进司法责任制落实。制定《检察官权力和责任清单细则(试行)》《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以及修订《检委会议事规则》等10余项制度,明确了检察长、检委会委员、员额检察官以及检察辅助人员的司法责任。对所有的司法办案业务实行案件评查全覆盖,以及个人自评、月考评、季度考评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了案件流程监督无死角,促使案件承办人履职担责。承办人通过填写A、B表和组织专项督查等方式,严格落实防止和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防止办案过程中司法腐败问题。

二、本院检察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还不足,学习的系统性、深入性不够。虽然我们一直在抓理论武装不放松,特别是近年来,更是加大对理论学习的统筹安排,将理论武装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和其他检察业务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但是,个别检察人员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是存在偏差的,认为理论学习是软任务,学与不学一个样,学多学少一个样;而处理业务、事务是硬任务,完成不了则影响大局,完成得好就一好百好,从思想深处尚未明确认识到科学理论的方向标、指挥棒作用。另外,大部分检察人员对理论学习的系统性、深入性是不够的,忙于日常事务较多,静下心、坐下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得少,有的同志虽然也有意识地主动开展了一些理论学习,但片面式、蜻蜓点水式学习的较多,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深入性不够,其结果是无法很好地用理论指导具体工作实践。

(二)思想政治建设与新形势新要求还有差距。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现实中存在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现象,少数同志重业务工作、轻政治理论学习,重办案业务、轻安全防范。有的不善于做思想工作,谈心谈话的要求没有做到“常态”,对检察人员特别是年轻同志的不同思想实际、不同成长经历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工作、教育引导不够,实效性不强。有的对检察职业的归属感、荣誉感不强,职业忠诚度不够。有的在个人利益与组织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从个人需要的角度想得多些,从组织的角度思考的少些。

(三)班子整体建设亟待加强和改进。主要是班子成员平均年龄达51.2岁,年龄偏大,年龄结构不合理,整体活力不够,班子亟待补充新鲜血液。有的在一个岗位上工作时间过长。有的对新形势下与时俱进的能力要求缺乏恐慌感,工作思路不宽,创新动力不足。比如,如何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如何科学高效做好检务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靠吃“老本”、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更多,而在严格落实制度规定及上级要求的基础上创新地开展工作思考还不够,创新工作的举措和办法不多。

(四)人才队伍建设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受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影响,我院人员编制从2017的34名锐减至25名;2020年因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编制调整划转3名,我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22名。从2017年至今,人员减幅达35.3%,造成现有人才总量不足,各条块工作人才培养进展不够平衡,有的检察辅助人员不得不安排从事行政岗位事务,出现“打穿插”现象,对个人职业规划造成一定影响。办案一线从事法律工作五年以上的有10人,不到三年的有4人。检察人员年青化趋势明显,80后、90后共有16人,占62%,成为检察队伍的主体。高层次业务人才不足,检察调研创新成果不多,在法学界缺乏影响力,特别是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方面的人才缺乏,专家型人才、办案能手、业务尖子的培养方式、培养力度、培养路径有待加强和改进。河口在气候、环境、经济、医疗、就学等条件与内地市县相比不占优势的情况,同检察职业高要求、高强度、高风险形成叠加,加剧“育人难、留人难”问题并长期存在。“青黄不接”现象在一线业务部门、综合部门都表现突出。

(五)纪律作风建设与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存在差距。极少数检察人员存在将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等同于反腐败,没有从党的思想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没有充分认识到“六大纪律”是从严治党的基本标尺。例如,有的检察人员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有务虚的成分存在,认为只要不违反大的原则就行的心理一定程度上存在,认为只要不违法犯罪,不违反重大纪律、重大原则就可以。另一方面,是惯性思维依然存在,极少数检察人员对“四种”形态和“六大纪律”的认识不够深入,在遵规守纪落细落小方面不够注重。例如,对遵守上下班纪律、会风会纪、着装规定等方面认识不到位。

(六)检察干警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面对新时期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检察干警在检察办案和综合检务工作方面的能力还有所欠缺,存在本领恐慌问题。比如,在案件办理上,个别案件的案件质量不够好,办案综合效果不够好。在综合检务工作方面,服务保障的能力和水平还不足,综合管理效果还不够好。

三、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的措施建议

(一)理想信念教育要常态化。要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从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教育培训、促进学用结合、狠抓贯彻落实等多个方面发力,帮助党员干部精神上补“钙”,推动检察人员找回初心、坚守初心、践行践心,使党的十九大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紧紧围绕中央、省、州、县委确定的战略部署和目标任务,自觉联系检察职能和工作实际,使我院在服务大局和保障发展上展现新作为。

(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要刚性落实好。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党章党纪党规为准绳,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上用力,确保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和从严治检的具体要求落实在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检察政治生态。

(三)思想政治建设要始终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必须发挥其应有的服务保障作用,为推进改革提供坚强保障。要持续关注改革进程中的检察人员思想反映,加强检察人员思想情况分析,及时回应检察人员关切,确保人心不散、工作不断,队伍不乱。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避免误读误传或盲目猜测。要重点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正确对待利益得失,保持淡定平和理性心态,积极支持和坚定拥护改革。

(四)领导班子建设要摆在优先位置。领导班子建设是干部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是推进检察事业的“关键少数”,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就等于抓住了“牛鼻子”。要把优秀年青干部选拔充实到领导层,优化领导班子配备,形成优势互补、每个人的潜能和创造力得到充分发挥的组织架构,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和合力,更好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重要作用。

(五)强化检察干警业务能力建设。紧盯检察队伍发展的短板与不足,加大对检察人员的政治轮训、业务竞赛、现场观摩等教育培训和岗位锻炼力度,不断提升检察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法的能力。要按照队伍建设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在干部培养上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要特别注重年青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的培养,以张富清等先进人物为标杆,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讲政治、守规矩,恪尽职守、担当使命,干一行爱一行,在平凡的岗位上苦干实干、建功立业,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过硬检察队伍,为新时代开放安宁美丽国门和自贸区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六)拴心留人环境要持续营造。一是在建设新时期开放安宁美丽国门的大环境下,要继续抓好我院包括基础设施、办公办案条件等硬环境的改善,用环境吸引人;二是要通过各种教育,增强广大检察人员的认同感、归属感、职业使命感,甘于奉献检察事业,用事业留住人;三是要积极服务检察人员合理诉求,关心检察人员冷暖,构建更加风清气正、更加温暖和谐的人际关系,用感情留住人;四是要尊重干部成长规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有助于干事创业、人尽其才、人才辈出的制度规定,鼓励他们大胆探索,保护他们的创新热情,把“以院为家”真正从口号变成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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